包桥小学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
包桥小学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
一、尊重人格尊严
每位教职工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论学生的性别、年龄、背景、学习成绩或其他个人特点如何。在与学生的交往中,我们应始终保持礼貌和尊重,避免使用任何可能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语言或行为。
二、平等对待学生
教职工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学生,不偏袒、不歧视任何一位学生。我们应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无论他们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学习成绩或其他个人特点如何。
三、关爱理解学生
教职工应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积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我们应尝试从学生的角度去理解问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够在学校中快乐、健康地成长。
四、严谨教学态度
教职工应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们应不断探索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五、保护学生安全
教职工有责任保护学生的身体安全和心理健康。在紧急情况下,我们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六、公正评价学生
教职工应以公正、客观的态度评价学生的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我们应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和进步程度,避免简单地以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七、促进全面发展
教职工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关注他们的学习成绩,还要注重培养他们的品德、情感、社交等各方面的能力。我们应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和活动,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八、严禁体罚与歧视
教职工应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歧视行为。我们应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学校中受到公正、平等的对待。任何形式的体罚和歧视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九、建立家校联系
教职员工应利用家访、家长课堂、家长会等多种方式与学生家长建立日常沟通。发现学生身体状况或者情绪反应明显异常、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的,应当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十、禁止教职工实施以下行为:
1、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爱、性关系;
2、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
3、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
4、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5、持有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视听、图文资料;
6、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上行为准则是包桥小学教职工在与学生交往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希望每位教职工都能够严格遵守这些准则,为学生创造一个和谐、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