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桥小学防台风应急预案

创建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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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桥小学

防台风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1.2适用范围        

1.3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校防指机构组成及职责        

2.1.1校防指机构组成        

2.1.2校防指职责        

2.1.3防办职责        

2.2校防指成员职责        

2.2.1指挥、副指挥职责        

2.2.2成员单位职责        

2.3应急工作组        

3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        

3.1监测预报        

我校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监测预报做好本校台风预报的发布。        

3.2预警        

3.2.1预警等级        

3.2.2预警发布        

3.2.3调整、解除预警        

3.3预防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等级        

4.1.1级响应        

1. 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4.1.2级响应        

1. 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4.1.3级响应        

1. 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4.1.4级响应        

1. 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4.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4.3应急响应行动        

4.3.1级应急响应        

2. 如风情继续发展,提升应急响应级别。        

4.3.2级应急响应        

3. 如风情继续发展,提升应急响应级别。        

4.3.3级应急响应        

3. 如风情继续发展,提升应急响应级别。        

4.3.4级应急响应        

4.4信息报告与发布        

4.4.1信息报告        

4.4.2信息发布        

1. 防台风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3. 校防指负责信息的审核和发布        

4.5应急响应调整与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调查评估        

6奖惩        

7预案管理        

7.1预案演练        

7.2预案评估与修订        

6.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3宣传教育和培训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8.2预案解释部门        

8.3实施时间        

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表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全校防御台风工作和台风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结合我校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苏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昆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昆山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包桥小学台风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确保重点、统筹兼顾。

2组织体系

包桥小学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台工作

2.1校防指机构组成及职责

2.1.1校防指机构组成

校防指校长郭春凤指挥,副校长周宁任副指挥。

校防指成员包括:校长办、校工会、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安保处、体卫艺办公室、教技处、教科室、各年级组长、各办公室主任、各班主任。

2.1.2校防指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全校防台工作负责发布、解除台风灾害预警,组织实施预警行动;负责启动、结束台风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响应行动;负责组织灾后处置;负责防台经费、物资的管理和调度;负责承担其他有关防台重大事项,执行昆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开发区政府下达的其他指令。

2.1.3防办职责

负责承办校防指日常工作,协调全校涉及防汛防旱工作的相关事宜,负责执行校防指下达的指令。

2.2校防指成员职责

2.2.1指挥、副指挥职责

指挥职责:综合研判防台形势,负责指挥防台及抢险救灾工作。主持召开校防指成员会议,指挥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主持重要的防台会议,研究总体调度方案、抢险救灾部署等;及时向开发区政府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请示开发区防指支援抢险救灾。

副指挥职责:协助指挥工作,负责重大防台事件协调工作。当灾害仍在发展且有扩大趋势时,提请指挥提高预警级别;指挥外出时,主持校防指工作。

2.2.2成员单位职责

校长办把握防台工作宣传导向,做好防汛报导及灾害性天气警报、水雨情预警、应急响应等信息的播发,负责及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汇报当前学校的防汛情况

校工会负责组织教职员工成立自愿防台工作小组,并领导工作小组开展学校防台自救、学生疏散及善后处理工作。

教务处负责发布台风期间停复课通知,组织好因台风停课期间师生线上教学,负责台风过后学校教学的及时恢复和正常开展

德育处负责指挥各班主任防台期间的工作开展,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情绪安抚工作,协调校家长委员会配合学校的防台工作

总务处负责安排防汛防台物资的调派、经费的审批,组织后勤人员配合学校做好防台相关工作,负责台风过境时校园既有建筑和施工建筑的加固工作,负责好过境后学校的修缮工作

安保处负责防台预案的制定,负责定期检查学校防台防汛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定期排查校园既有建筑和施工建筑的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师生防汛防台的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配合总务处做好防台期间其他工作,台风过后负责对学校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体卫艺办公室负责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遇险师生,视情况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检查学生身心状况、进行临时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导;负责将受伤师生尽快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迅速联系急救中心或拨120,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救护组应对受伤师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

教技室负责保障学校防汛期间的通讯工作,协助教务处台风过后的正常复课复学,在教学设备层面保证教学活动正有序开展,协助其他科室和部门的防台工作。

教科室作为校内机动组协助其他部门和科室开展防台防汛相关工作

年级组长根据校防指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布置协调本年级的相关防台工作,汇总本年级防台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校防指

办公室主任根据校防指各部门和年级组长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布置协调本办公室的防台相关工作,汇总本办公室防台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年级组长

班主任根据校防指各部门和年级组长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布置协调本班级的防台相关工作,汇总本班级防台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年级组长或德育处,做好防台相关通知的转发和解释工作,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情绪安抚工作,协调本班任课老师有序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活动,配合校防指做好其他防台工作

2.3应急工作组

校防指在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下,设立应急工作小组。当启动级应急响应时,由校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综合协调、抢险救灾、灾害监测、后勤保障、信息发布应急工作小组及专家组;当启动级应急响应时,视情况设立部分应急工作小组。

3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

3.1监测预报

我校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监测预报做好本校台风预报的发布。

3.2预警

3.2.1预警等级

台风预警主要针对台风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根据台风威胁和严重程度,台风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级(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台风预警等级划分如下:

蓝色等级IV级)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6级以上,或者阵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黄色等级(级)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者阵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橙色等级(级)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者阵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红色等级(级)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12级以上,或者阵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2预警发布

达到预警级别标准的台风灾害,根据上级政府或防台指挥部指示向学校及家长发布的,预警信息发布签发按照下列权限执行:

蓝色(级)橙色(级)预警:由校防指副指挥审签;

红色(级)预警:由校防指指挥审签。

预警信息经审签后,由校防指学校和家长统一发布。

3.2.3调整、解除预警

我校根据市防办或上级政府的相关预警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影响程度、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更新预警信息内容。根据上级政府或防台指挥办发布的解除台风灾害通知校防指应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预防

校安保处在汛前开展防御台风工作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成有关部门和个人限期处理或整改。校防指进行防台重点抽查,督促各部门做好防台工作。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等级

按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级(一般)、级(较大)、级(重大)和级(特别重大)四级。

4.1.1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级响应

1. 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 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即预计未24小时内将出12小时降雨50mm暴雨,或已经发12小时降雨50mm暴雨且可能持续。

3. 受台风影响,外河水位达到昆山3.43m、陈墓3.33m(吴淞佘山高程系,下同),且可能继续上涨。

4.1.2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级响应

1. 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2. 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即预计未24小时内将出6小时降雨50mm暴雨,或已经发6小时降雨50mm暴雨且可能持续。

4.1.3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级响应

1. 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2. 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预计未24小时内将出6小时降雨100mm暴雨1小时降雨50mm暴雨,或已经发6小时降雨100mm暴雨1小时降雨50mm暴雨且可能持续。

4.1.4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级响应

1. 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2. 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即预计未24小时内将出6小时降雨200mm暴雨1小时降雨100mm暴雨,或已经发6小时降雨200mm暴雨1小时降雨100mm暴雨且可能持续。

4.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应急响应启动按照下列权限执行:

级响应级响应:校防指副指挥批准,由校防指或授权校长办发布;

级响应:校防指指挥批准,由校防指发布。

校防指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校防指各成员单位视情况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4.3应急响应行动

4.3.1级应急响应

1. 安保处主任主持会议,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年级组长、办公室主任、年级组长等主要成员参加,成立应急工作组,研究分析台风可能造成的影响,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并将情况及时通报校防指各成员单位。

2. 如风情继续发展,提升应急响应级别。

4.3.2级应急响应

1. 校防指副指挥主持会议校长办、总务处、安保处参加,成立应急工作组,研究分析台风可能造成的影响,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同时通报校防指各成员单位。

2. 校内各部门按照预案开展防台准备工作。

3. 如风情继续发展,提升应急响应级别。

4.3.3级应急响应

1. 校防指副指挥主持会议校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校防指部门及科室负责人或其指派人员在到校防指集中办公,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

2. 校防指成立应急工作组,密切监视台风、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风情、汛情预测预报

3. 如风情继续发展,提升应急响应级别。

4.3.4级应急响应

1. 校防指指挥主持会议,校防指全体成员参加,进行紧急动员部署,要求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校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校防指集中办公,成立应急工作组。

2. 校防指密切监视台风、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风情、汛情预测预报

4. 校防指可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情况严重时,提请上级政府、教育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支援。

4.4信息报告与发布

4.4.1信息报告

1.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台风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 险情、灾情发生后,学校相关科室及部门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向校防指报告。

3. 校防指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准备,视情况报告校防指指挥,并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4.4.2信息发布

1. 防台风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告家长书、微信推送、官网通知等。

3. 校防指负责信息的审核和发布

4.5应急响应调整与结束

当台风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发生变化时,校防指应对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响应等级。

当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校防指根据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校防指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台风灾害救助工作。总务处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发放,保障学校基本运行,组织后勤人员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体卫艺办公室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校长办及时向社会、教师、家长、学生公布有关信息;教务处负责灾后教学秩序的恢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课程、调整教务;德育处负责组织好学生灾后返校工作,帮助学生调整返校的情绪、心理等身心问题,指导班主任逐步恢复班级管理等相关事务;安保处负责灾后校园安全稳定,及时检查校内既有建筑及相关设施,保障校园安全;教技处负责恢复并保障返校后教学设备的正常运行;其他部门和科室根据校防指安排参加善后处置工作。

5.2调查评估

台风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校防指应对台风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对防汛抗台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防汛抗台应急处置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制定改进措施,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台工作。

6奖惩

对防台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校防指表彰。对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预案管理

7.1预案演练

校防指针对台风灾害以及由台风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预案。

7.2预案评估与修订

校防指根据防台风工作现实要求,每年对本预案进行评估,根据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 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 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5. 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3宣传教育和培训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宣传防灾减灾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应对能力和参与意识。编制台风灾害应急培训教材,深入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教育。公布防台风责任单位以及值班电话、责任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1. 热带气旋:是在热带海洋上生成,绕着自己的中心强烈旋转,同时又向前移动的空气旋涡。热带气旋经过时常伴随着大风和暴雨天气。由于热带气旋习惯上均简称台风,本预案统称为台风。

2. 热带气旋分级:按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的大小进行分级。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GB/T19201-2006),热带气旋分为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10.8m/s17.1m/s(风67级)为热带低压,达17.2m/s24.4m/s(风89级)为热带风暴,达24.5m/s32.6m/s(风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32.7m/s41.4m/s(风1213级)为台风,达41.5m/s50.9m/s(风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51.0m/s(风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包桥小学安保处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表

序号

响应级别

启动条件

启动程序

1

1.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降雨量将50mm以上,或者已50mm以上且可能持续出现大雨;

3.受台风影响,外河水位达到昆山3.43m、陈墓3.33m(吴淞佘山高程系,下同),且可能继续上涨。


2

1.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2.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50mm以上,或者已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受台风影响,外河水位达3.80m,且可能继续上涨。


3

1.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2.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50mm以上,或者已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受台风影响,外河水位达3.80m,且可能继续上涨。


4

1.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2.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100mm以上,或者已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受台风影响,外河水位达4.0m以上,且可能继续上涨。